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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 2024-05-28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森林(包括林地)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通过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减轻或延缓环境改变对我们的危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专款专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政府性基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青岛市税务局将于5月28日下午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青岛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王晓燕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围绕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征缴相关事项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

     时间:2024年5月28日 下午14:30至 15:30

     嘉宾:非税收入处 王晓燕副处长

主持人:
2024-05-28 14:35:17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王晓燕副处长就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征缴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4:35:42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非税收入处副处长王晓燕,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是2023年1月1日新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费种。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自2023年1月1日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我们联合市财政局、园林和林业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和服务,提高了缴费人办税缴费效率,也为推动全市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申报相关事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征缴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青岛人:
2024-05-28 14:46:38
请问王处,我们村修路需要交森林植被恢复费吗?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4:49:25
青岛人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你们村修路如果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条件,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风自海上来:
2024-05-28 15:04:18
请问,什么情况下需要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05:40
您好!谢谢您对非税工作的关注。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月的风:
2024-05-28 15:13:48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15:09
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次进行申报。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选择“其他税(费)申报”模块——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QINGDAPFENG:
2024-05-28 15:15:07
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开具申报凭证?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16:35
您好!税务部门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
大约在冬季:
2024-05-28 15:18:10
森林植被恢复费现在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缴纳方式发生什么变化?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21:24
您好!缴费人依据青岛市审批部门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可选择线上办理或上门申报缴纳: 01缴费人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费。 02缴费人可在缴费项目所在地各区、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或行政审批大厅(市民中心)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
kkkkk:
2024-05-28 15:23:56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标准政策有没有变化?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25:36
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主持人:
2024-05-28 15:29:41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30:08
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青岛市税务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和服务工作,我们将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办税缴费效率,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如果您仍有需求和意见,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站等渠道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感谢大家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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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
2024-05-2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森林(包括林地)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通过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减轻或延缓环境改变对我们的危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专款专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政府性基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青岛市税务局将于5月28日下午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青岛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王晓燕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围绕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征缴相关事项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

     时间:2024年5月28日 下午14:30至 15:30

     嘉宾:非税收入处 王晓燕副处长

主持人:
2024-05-28 14:35:17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政策问答”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王晓燕副处长就森林植被恢复费申报征缴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4:35:42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非税收入处副处长王晓燕,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是2023年1月1日新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费种。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自2023年1月1日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我们联合市财政局、园林和林业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和服务,提高了缴费人办税缴费效率,也为推动全市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申报相关事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征缴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青岛人:
2024-05-28 14:46:38
请问王处,我们村修路需要交森林植被恢复费吗?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4:49:25
青岛人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你们村修路如果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条件,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风自海上来:
2024-05-28 15:04:18
请问,什么情况下需要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05:40
您好!谢谢您对非税工作的关注。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月的风:
2024-05-28 15:13:48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15:09
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次进行申报。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选择“其他税(费)申报”模块——选择“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QINGDAPFENG:
2024-05-28 15:15:07
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开具申报凭证?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16:35
您好!税务部门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
大约在冬季:
2024-05-28 15:18:10
森林植被恢复费现在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缴纳方式发生什么变化?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21:24
您好!缴费人依据青岛市审批部门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可选择线上办理或上门申报缴纳: 01缴费人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费。 02缴费人可在缴费项目所在地各区、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或行政审批大厅(市民中心)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
kkkkk:
2024-05-28 15:23:56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标准政策有没有变化?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25:36
您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主持人:
2024-05-28 15:29:41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
王晓燕副处长:
2024-05-28 15:30:08
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青岛市税务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和服务工作,我们将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办税缴费效率,提升办税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如果您仍有需求和意见,可随时通过互联网站等渠道与我们沟通交流。谢谢大家!感谢大家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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